2014/12 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(CEPA) 新協議在2015年3月起實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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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月18日,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了“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協議在廣東實現貿易自由化的基本服務(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)”在CEPA框架下的貿易自由化,在廣東與香港之間的服務。請參考香港特區政府網站的協議:
English: www.tid.gov.hk/english/cepa/legaltext/cepa12.html
Chinese: www.tid.gov.hk/tc_chi/cepa/egaltext/cepa12.html